明代重臣李以唐轶事—峰峰矿区和村镇和村人

来源:峰峰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王建强 宗志勇 发布时间:2014-10-06

    李以唐,字伯尧,生于明隆庆年间,卒于明万历年间。原武安县和村镇,今峰峰矿区和村镇和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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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李以唐登进士第,做官20年,仅用一老仆,先父所留祖业均让予两个弟弟。先在金乡(今山东省金乡县)任过两任县令,劝课农桑,亲自到田野开垦荒田,清正廉明,政绩突出,深受百姓爱戴。后升任西台监察御史之高职,时值地方抗税事件,他不辞辛苦体察民情,并多次向皇帝劝谏,阐述矿税诸多不合理的状况,触怒了神宗(朱翊钧),被调任浙江道台。他把自己所得的银两,全部献给边防,以充军饷。后丧亲归家,守孝3年,其间,他在家乡自设塾堂,聘请教师为家乡子弟授课。服丧期满,回到任上,益加敢于仗义执言,经常劝其下属要远小人亲君子,要寡嗜欲却财货。卒于任内。死后囊无余金,两袖清风。有诗赞日:“两任县官浙江道,西台御史七代尊”。
    古人乘风虽已去,却留佳话世代传。李以唐虽已故500多年了,但时至今日,关于李大人的佳话轶事仍在民间广为流传,简要搜索一二仅供品读。
    大义灭亲除恶弟
    相传,李以唐进京为官后,虽身居要职,但却很清廉,从不接受任何贿赂,当时的府邸也很是简陋。曾有许多达官贵人想与之攀附,送去大量奇珍异宝,均被李大人严辞谢绝了。李大人心胸坦荡,常对家人说:“当官就是为国为民,岂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在家乡,也曾经流传着“为官清廉难以顾家,大义灭亲巧除恶弟”这样的佳话。李大人为官后,家中留有父母双亲和两个兄弟。其二弟得悉大哥官居西台御史,就在乡亲们中大肆宣扬,大量敛财,愈演愈烈,进而变成了鱼肉百姓、强抢民女、四处为虐的恶霸。父母见其屡教不改,只好将此事书于李大人。李大人书信相劝,也无济于事。不久,其弟身上生了天疮,本是很简单的病,但父母与李大人商量后,决定借机除掉这个残害百姓的孽种。李大人暗中与大夫沟通,终于结束了这恶徒的性命。百姓得知后奔走相告,张灯结彩。后来,当闻听其内幕时,无不对李大人肃然起敬。
    刚正不阿论忠奸
    据《明史》上说,万历二十九年正月,黄州税监陈奉宴客,放火箭玩耍,把老百姓的房子烧了。百姓拥到陈奉的门口讨说法,陈奉派兵镇压,打死了不少老百姓,又将死者的尸体切碎扔在路上震慑百姓。湖广巡抚支可大——当地的最高监察官员——“噤不敢出声”。时任湖广佥事冯应京是个清官,在当地惩治贪官污吏,声望甚高。冯应京上疏向皇上告陈奉的状。陈奉也反过来告冯应京的状,说他阻挠皇命,欺凌皇上派来的特使。皇上偏听陈奉,发了怒,将冯应京贬官发配到边远的地方去。这时监察御史李以唐挺身而出,上疏弹劾陈奉,历数陈奉之恶由,请求皇上原谅冯应京。还说皇上把豺狼派到了天下各地,专门吃好人。后来虽然不了了之,但李以唐作为御史敢于直言、刚正不阿的事迹永为后人称颂。
    故里设塾育桃李
    父亲去世后,李以唐回到和村家乡守孝3年。他看到家乡的孩子们整日玩耍,无人教导,于是就想方设法办起了3处私塾,除聘请教师授课外,还亲自教授辅导孩童。李大人教书很认真,也很有耐心,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外村听说了,也不顾路途遥远,都慕名将孩子送来上学。虽然当时办学条件和时间有限,李大人却为和村深厚的文化底蕴打下了基础,开创了和村古代教育的一个先例。
    关于李以唐的故事民间流传还有很多,虽无从一一考证,但是他那一心为民、教书育人、清正廉明、刚直无私的形象,数几百年来深深地映在当地老百姓心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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