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特殊教育简史

来源:峰峰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杜国玲 马 颖 发布时间:2014-08-03

   1987年之前,峰峰境内没有专项特殊教育。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区政府把特殊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成立了以主管教育区长为组长,区教委、区残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特殊教育事业领导小组”,筹备实施特殊教育工作。同年7月在彭城小学开设了第一个特教班,当年招收残疾儿童(主要是弱智儿童)14名。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设置课程,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技术课的项目主要有:剪裁缝纫、生活用品维修、小家电修理等。当时没有正规的特教教材;文化课基本上参照六年制小学课本授课。彭城小学特教班的开设,虽然办学条件简陋、专门师资力量薄弱、教学经验缺乏,但此举毕竟填补了峰峰矿区教育史上特殊教育的空白。

   1991年,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峰峰矿区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八五”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把特殊教育纳入到“普九”教育的大格局之中。当年,在彭城小学又增设了一个特教班,招收学生10名。同时还在峰峰矿区第二小学也开设了一个特教班,招收学生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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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特教班的学生开始使用全国统编特教教材。文化课的设置为:语文、数学、音乐、美术、常识和体育。另有劳动技术和职业技术教学课程。职业技术的教学以学生将来就业维生为出发点,仍以缝纫、修理等为主。
 

    1994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区教委依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改进特殊教育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分类施教。到1995年,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少年有390余人。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为84.5%。随着特殊教育的师资加强和经验增多,特教课程设置进一步丰富,除文化知识基础课外,开设了自我服务、手工制作、书法、绘画、编织、缝纫等课。
 

    在1988年至1995年期间,区教委选派特教师生数十人(次)先后到太原、承德、唐山、秦皇岛等地参观学习,参加培训,取长补短,吸取经验,为矿区特教打下了基础。
 

    1996年,区政府制定了《峰峰矿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九五”规划实施方案》。1997年,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抚助残疾人规定》,并建立起“助残工程”,一系列措施使特殊教育有了可靠保证。
 

    进入新世纪后,矿区的办学条件走进“城市学校现代化、农村学校城市化”的发展轨道,特殊教育相对滞后的问题得到解决。
 

    2003年,区教育局向区政府申报建立特殊学校事宜,同年,区政府批准立项。于2005年8月,“峰峰矿区特教学校”在九龙煤矿社区成立。至此,峰峰的特殊教育事业揭开了新的一页。
 

    峰峰矿区特教学校座落于峰峰集团九龙矿工人村北端,学校现占地30亩,建筑面积2861平方米,是邯郸市峰峰矿区唯一一所集聋儿语训康复教育、听障教育、智障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环境整洁优雅,运动场地布局规范,现代化教学楼设置科学合理,专用教室齐全,面向社会招收年龄在3-15岁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语言障碍的残疾儿童。
 

    学校配备有语训室、律动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美术室等十几个高标准专用教室,建设食堂、餐厅、宿舍、浴室、医疗保健室等生活设施。
 

    教育局从和村、大峪、峰峰、彭城、新坡、大社、义井7个教育管理区抽调14名特教专业毕业的教师担任特教学校专任教师。到2007年底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为:本科2名,大专10名,中专2名,学历合格率为100%;职称结构为:中学一级教师1名,小学高级教师1名,中学二级教师1名,小学一级教师7名,小学二级教师2名。
 

    学校确立了“热爱生命,快乐成长”的校训,“爱生乐业,勤勉执着”的校风,“传递爱心,播种希望”的教风,“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办学目标。
 

    依据学生数量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到2007年底共编排5个教学班,其中2个聋班(聋1班8人、聋2班8人);2个培智班(培1班10人、培2班10人);1个语训班(6人),共有学生42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学校已开足开全各种课程。聋班开设了语文(阅读)、数学、语言训练、自然常识、思想品德、律动、劳动、美术(美工)、体育等课程,培智班开设了语文、数学、唱游、美工、劳动技能、常识等课程。
 

    几年来,特教学校在区委、区政府关怀支持下,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教学研究诸方面精心谋划、严谨实施,使办学品位和教师素质又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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