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历届委员会组织建设概况(孔锐锋、杨彤宇)

来源:峰峰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是最基层的县级统一战线组织,1993年以前任期为3年一届,1993年后任期改为5年一届,每届政协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从开始筹建到以后的历届都受到省、市、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届主席、副主席由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向中共邯郸市委员会提交人选名单,经市委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人选由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后,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委员,由区委统战部与上届政协、全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职能部门。广泛协商后确定,委员由中共党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宗教界人士、无党派人士、港、澳、台属、侨眷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界别代表组成,其代表面广泛,可充分反映全区各阶层民情民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的中共党组书记和成员由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直接任命。

         为便于政协工作和委员活动的开展,区政协一至四届期间,把政协委员划分为若干个工作活动小组。1966 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政协组织遭到破坏,政协组织被污蔑为“资产阶级老窝”,许多政协领导和委员被扣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受到不应有迫害,政协组织给彻底砸烂了。这期间峰峰矿区政协已发展到第四届,矿区四届政协领导同志遭到无情的批判和揪斗,许多政协委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诬陷打击,甚至有的被迫害致残致死。矿区政协停止工作长达15年之久。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的领导下,经过一系列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推倒了强加在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头上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为受迫害的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进行了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并进行了妥善安置。于1979年9月经中共邯郸市委批准,在中共峰峰矿区区委的领导和关怀下,矿区四届政协开始恢复了正常工作。

         198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矿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政协的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委员中按界别重新组建了委员学习工作组,对驻各镇的委员以镇为单位组建了委员学习联络组。这样的组织建设一直延续到第九届(1981--1997年)。1998年矿区第十届政协将各镇的委员学习工作联络组和城市口的“委员学习工作组”统一改称为委员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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