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筹建纪事(孔锐锋 李银柱)

来源:峰峰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筹建于1957年。根据省、市委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峰峰矿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1957年2月4日中共峰峰矿区区委统战部向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矿区建立人民政协和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经区委研究,于同年2月向中共邯郸市委提交了 “关于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的请示,报告中就筹建工作的步骤,矿区政协领导班子的组建、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等具体事宜都作出了详细的安排意见,报告得到中共邯郸市委的高度重视,于 2月中旬作出了“同意筹建”的批示。市委的批示下达以后,区委对筹建工作很重视,于1957年2月下旬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成立了由当时的区委统战部、区团委、工商联、区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等部门和团体有关人员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成立后,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了紧张有序的各项筹备工作,1957年3月上旬,经筹委会与矿区内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广泛协商和征求意见,拟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人数、委员名单、委员组成界别。1957年3月中旬筹委会向区委提交了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区委召开常委会对筹委会的报告及时进行了研究,审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委员提名名单,确定了矿区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并就上述研究确定的内容向市委提交了书面报告,市委于同年3月下旬及时进行了研究和批示。经中共邯郸市委研究确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4月2日至4月6日召开。

        1957年3月底各项筹备工作就绪。在仅仅两个月的时间里,筹委会的同志们不分白天黑夜紧锣密鼓地工作,共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20多次,个别谈话上百次,起草各种报告文件10:多万字,查阅档案材料百余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矿区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4月2日至4月6日在区直机关人委礼堂召开,会议选举张秀亮为主席,张英、李麟瑞、郭本银为副主席;选举产生16名常务委员;通过了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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