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司机遭一顿暴打 倒在血泊之中

时间:2012-07-12 20:52:26

)“被打了,现在不仅对方人不抓,自己被砸的车还被磁县交警扣了两个多月,找派出所说归交警管,找交警让到派出所,正是农忙的时候,(我)成皮球了被他们踢来踢去。”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司机侯太艮无奈的对记者说。

  42岁的侯太艮是磁县东小屋村人,据其讲述,2012年4月28日下午15时许,他驾驶一辆跃进牌冀D4435自卸货车去往峰峰矿区拉石料,当车行至马坟村村南路口时被三名陌生男子拦截,对方指责侯太艮的车辆剐蹭了自己的车,其中一名男子扒上车门挥拳向正在驾驶侯太艮面部击打,另一名男子用砖块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砸碎。闻到对方身上酒味的侯太艮不敢反抗,迅速脱离现场,在逃亡途中向警方报案。驾车不到十华里,三名男子再次追赶上来手持铁钎、木棍等物将侯太艮强行拦下并一顿暴打,最后侯太艮倒在血泊之中。

  从家中赶来的侯太艮家人将其紧急送往了磁县县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过一周多的治疗休养,侯太艮康复。后经磁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砸毁的车辆经物价部门评估,车损价值1700余元。

  事情到这里本该结束,然而让侯太艮和其家人想象不到的是麻烦才刚刚开始。

  事发后,由于对方报案到交警部门,磁县交警事故科民警赶到了现场并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录像。对双方当事人也进行了笔录口供,并将侯太艮的货车扣押至当地的常庄停车场。事故调查中,三名男子承认侯太艮的车辆并未与其发生碰撞,磁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经过详细的比对和分析后,也得出结论该其事故并非交通事故,然而侯太艮被扣的车辆却无法顺利取出,“事故科的说,现在这个案子不是他们办理,由于对方涉嫌寻衅滋事并且我的伤情鉴定为轻伤,已经是个刑事案件了,让负责这个案子的派出所开证明他们才能放车。”侯太艮对记者说。

  然而当侯太艮找到侦办此案的岳城镇派出所时,对方坚持需要事故科先出示《道路交通事故(不受理)通知书》才能协助侯太艮放行车辆。一个要求先出证明,一个要求你出通知书,双方都称其为依法办案,两个执法单位顶上了“牛”。“从4月28号到今天已经整整73天了,两个单位我跑了无数趟,别的我不说,光停车场的费用一天就要五十块钱,这笔钱现在都攒到将近四千多了,我怎么付得起。”

  7月10日,记者来到磁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追逃中队,办案民警姚海清表示已经查明此案不是一起交通事故,是对方寻衅滋事,按照相关的程序已经由岳城镇派出所予以立案处理,车辆现在并非交警方扣押,“我们多次通知派出所要放行被害人的车辆,或者将车辆扣留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可是派出所的人不配合,现在车不是我们在扣,是所(岳城镇派出所)里扣。”记者询问为何派出所扣押车辆仍然停在磁县交警队所管辖的常庄停车场,姚海清表示派出所不来接手,他们也很无奈。“按程序先做车损评估,做完后通知事件双方有无异议,按说到这一步就应该放车或者转移扣押手续了,但是对方(岳城镇派出所)不配合。”姚海清对记者说。

  在随后岳城镇派出所记者却听到了不一样的说法。在岳城镇派出所所长办公室,记者采访到参与此案的民警朱清山,对方表示车是事故科扣押的和派出所没有任何关系,派出所只是处理双方的刑事案件,扣押车辆与派出所无关。就在记者想进一步询问案件的侦办情况时,遭到了朱清山警官的拒绝,对方表示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并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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