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通报1月份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峰峰综合得分倒数第一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20-03-24
近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和扬尘污染指数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


2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得分由好到差的是:

按照《邯郸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计算方法,对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进行排名,考核排名综合得分由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武安市、丛台区、魏县、广平县、馆陶县、磁县、临漳县、肥乡区、涉县、永年区、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冀南新区、经开区、大名县、曲周县、鸡泽县、复兴区、峰峰矿区。

20个县(市、区)1月份扬尘污染指数考核排名由好到差的是:

按照《邯郸市扬尘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计算方法,对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扬尘污染指数考核进行排名,PM10考核排名综合得分由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冀南新区、丛台区、成安县(并列第二)、广平县、肥乡区(并列第四)、魏县(并列第四)、馆陶县(并列第四)、磁县、大名县、武安市、临漳县(并列第十)、涉县(并列第十)、复兴区、峰峰矿区、邱县、曲周县、永年区、邯山区、经开区、鸡泽县。

奖惩情况

按照《奖惩问责办法》对综合得分第1名武安市奖励50万元,第2名丛台区奖励40万元,第3名魏县奖励30万元,第4名广平县奖励20万元,第5名馆陶县奖励10万元;对综合得分倒数第1名峰峰矿区扣减50万元,倒数第2名复兴区扣减40万元,倒数第3名鸡泽县扣减30万元,倒数第4名曲周县扣减20万元,倒数第5名大名县扣减10万元。

同时,对1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丛台区、魏县、广平县、馆陶县、磁县、临漳县、肥乡区、涉县、永年区、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冀南新区、经开区、大名县、曲周县、鸡泽县、复兴区、峰峰矿区予以预警提醒。对1月扬尘污染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邯山区、经开区、鸡泽县通报批评。
分享到:
相关信息

最新资讯

图片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