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峰峰监察委员会部门职责及成立意义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2-11

2月4日上午10:10分,区委书记牛颖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霍耀彬共同将覆盖在“峰峰矿区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的鲜艳红绸揭开,标志着峰峰矿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区长陈珍礼,区人大主任马明亭,区政协主席段清峰,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黄长福一同参加揭牌活动。

在2月4日上午举行的峰峰矿区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霍耀彬当选为峰峰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现场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峰峰矿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任命了2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3名监察委员会委员,并举行了宣誓仪式。

揭牌后,牛颖建对区监察委员会全体监察人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要主动履职尽责。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尽快融入新环境、练就新本领、担起新使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要服务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区委全会目标任务,特别是“1231”发展战略,手握戒尺、全面监督,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峰峰”提供坚强保证!

揭牌活动结束后,牛颖建一行看望了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并参观了办公大楼。

峰峰做法: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峰峰矿区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创新思路,主动而为,迅速成立了“峰峰矿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辟试点工作“绿色通道”,实现“零时差”沟通报告,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成立意义:

峰峰矿区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为下步深度融合,推进监督执纪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将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科学调配使用人员,增强履职本领,在实战中推动人员、工作深度融合,规范监督调查处置流程,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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