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关于规范乡镇民兵综合应急排建设问题的四点建议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7-11-07

《河北省民兵预备役部队重点应急专业建设规范》(冀政﹝2011﹞129号)文件要求,要着眼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服务河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打造一支精干、快速、高效、管用的应急力量。按照规定,各乡镇要建立40人的民兵综合应急排,配备应急器材。应急力量建设自2011年开始推进落实,目前,各县(区)民兵综合应急排建设都已基本达标,邯山区、魏县、大名县等单位已走在全市前列。我区距离建设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在今年军分区组织的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三年达标检查中,我区各乡镇应急队伍编组不实、器材装备短缺、阵地建设正规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相对突出。二是在组织的民兵应急分队训练中,各乡镇人员难以集中、服装配备不全的问题普遍存在。为推进和加强全区乡镇民兵应急排建设,建议:



一是编实建强综合应急排队伍。全区11个乡镇(街道办)40人的民兵应急排,排长由所在乡镇(街道办)武装部长担任,人员要编组在政府机关和相对稳定的企事业单位,保证人员编组的数量、质量,确保应急排人员能够脱产训练,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二是补充配备综合应急排装备器材。乡镇综合应急排主要配备反恐维稳装备器材,结合各乡镇实际任务需求还要配备森林扑火、抗洪抢险等其它应急器材。根据我区各乡镇各应急排建设现状,可分批次完成装备器材的补充配备。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办)要配齐反恐维稳装备器材(附件:民兵综合应急排担负反恐维稳任务时装备器材配备表),2018年5月份民兵整组结束前,各乡镇结合实际任务需要再配齐一类器材,其它器材结合单位实际逐步配齐。购买配备装备器材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办)自行保障解决。

三是全面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按照冀政﹝2011﹞129号文件明确的基本设施建设要求,综合应急排要设办公室、器材室和宿舍,有制式的标牌和队旗,办公设施配套,图表资料齐全。今年民兵整组期间,人武部已将军分区明确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下发各乡镇(街道办),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抓好落实。

四是严格加强民兵综合应急排管理。民兵综合应急排要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建立请销假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在人员管理上,按照有关要求,应急排人员离开驻地1个月以上的,要向各乡镇(街道办)专武部长请假,并报区人武部备案,各乡镇(街道办)专武部长每2个月要向区人武部上报区应急排人员在位情况。在装备器材管理上,要严格落实装备管理制度规定,实行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每年对因训练和遂行任务损耗的装备器材及时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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