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第一书记”进村入户访民情

时间:2012-07-05 21:54:19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把“第一书记”制度和基层建设年活动相结合,选派区级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一把手担任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进村入户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第一书记”制度推行以来,全区148个村引进项目157个,引进资金6000多万元,为困难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017个,化解各种矛盾隐患138起,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第一书记”选派上,峰峰矿区把全区148个村分为“软”、“乱”、“散”、“穷”4种类型,有针对性地选派第一书记,确保“第一书记”工作与任职村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区级领导和区直单位“一把手”担任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9名区委常委担任9个镇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同时兼任一个难点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要发挥中坚主导、带头示范、联络协调、桥梁纽带作用,要成为展示部门工作和形象的窗口,直接倾听群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之中。”峰峰矿区区委书记李士海在动员会上向与会干部解释第一书记工作要求时说。

    “第一书记”进村伊始,将姓名、单位、电话在村设立公示牌和向村民发放便民联系卡。每月“第一书记”要到所联系村不少于3次,在开展工作期间吃住在村,并及时填写“驻村工作日志”。派驻单位在人、财、物上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完成帮扶任务。各镇、村负责向“第一书记”介绍村情民意,搞好协调对接,提供后勤保障等,确保“第一书记”顺利开展工作。该区要求“第一书记”在做好规定帮扶工作的同时还要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经济发展领航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文明新风倡导员、村庄建设规划员“五大员”工作,切实为村镇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活力。

    该区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严格督查考评,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次专题研究、半年一次工作小结、一年一次总结表彰制度,着力健全常态工作机制。同时,采取“一量化双测评”的方式对第一书记严格考核。区委根据考核情况,对落实“第一书记”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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