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说的阴阳合同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阴阳合同?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6-06
阴阳合同指的是什么?

最近崔永元在微博披露影视演员4天6000万天价片酬的消息,并指出疑似“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等潜规则,此事一经曝光便一纸激起千层浪,引起广泛关注。

什么是阴阳合同,一时引起了网友的好奇。

所谓网上反映,显然是指近日持续发酵的崔永元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潜规则事件。税务机关的介入调查,意味着这一原本带有个人恩怨色彩的娱乐事件,已经演变成了关乎公共利益的法律事件。

什么是阴阳合同?

据一位法律相关人士透露,所谓“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具有虚假性,另一份为真实意思表示。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阴阳合同是什么意思?

大小合同、阴阳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如果存在,采用此种方式签订演出合同,目的何在?是为了隐瞒天价片酬,还是避税?如果是为了避税,是属于打法律擦边球的所谓“合理避税”,还是属于被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偷逃税款?如果已经坐实违法,是否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构成逃税罪的数额标准?采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手段偷逃税款,是单纯孤立的个案,还是演艺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如果阴阳合同普遍存在,为何长期未被发现,背后是否隐藏着渎职失职问题,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等情况?这些,都将是调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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