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被劫走犯人竟然在狱中频繁使用手机

时间:2011-11-05 14:50:56

脱逃犯人朴永君在监狱内和监外就医期间,曾频繁使用手机。上述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行为,是否与朴永君顺利脱逃有关联,尚无辽宁省司法部门的回应。

  脱逃前晚曾发短信

  新华社此前曾披露,朴永君被劫走后,由于4名参与劫持人员未得到朴方承诺的每人2.5万元费用,他们轮流给朴永君打电话,因朴的电话已被监听监控,于是顺着这个线索警方将4名参与劫持者抓获。

  记者调查获悉,朴永君入监后就频繁使用手机往监外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在脱逃前晚(10月25日),朴还用手机给朋友发过一条短信。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知情者告诉记者,朴永君去年被关押进沈阳第二监狱后,曾频繁使用一个手机号码为“18624036866”的电话与外界联系,“他经常在监狱内往外打电话,过年过节,他还会用手机给朋友群发节日短信。”据通话和短信记录,上述手机号码曾在10月上旬、中旬与外界联系。

  逃犯手机来源成谜

  上述知情人回忆,10月中旬,他曾给朴永君的妻子金春香打电话,“朴永君接的电话,他说生病了,人在医院,媳妇儿陪着。”10月25日晚,知情人曾拨打朴永君的手机“18624036866”,朴没有接听,不久后短信回复。次日后,朴永君的手机处于无法接听状态。

  昨日,本报记者拨打逃犯朴永君及其妻手机,两个电话均“无法接听”。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将上述情况向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反馈,截至发稿尚无回应。

  朴永君在监狱内使用的手机来自哪里?朴永君脱逃与使用手机是否有关?目前仍不得而知。

  来自监狱系统内部人士的消息称,手机等通讯设备在监狱内被视作违禁品,“不要说服刑人员,就是干警也不允许携带手机进入监狱”。该内部人士解释,服刑人员使用手机是较重的违纪行为,被发现者2年之内没有行政奖励资格。

 

  伙同4人打死合伙人

  逃犯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处无期徒刑;曾经营KTV提供陪唱等服务

  朴永君的户籍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河站乡金鲜村354号”,现在已没有人家,村庄因城市扩建早在3年前便已整体拆迁。

  知情的村民回忆,大约2008年,朴永君和一个外号叫“三杰子”的浑河站人,在浑河站信用社往南200米的地方,转接下了一家KTV,改名“故乡居KTV”经营,提供喝酒、唱歌、陪唱等服务。

  但村民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两人后来翻脸,据说与经济纠纷有关(一种说法是“三杰子”频繁向朴永君索要钱财)。大约2008年11月,朴永君伙同4个“两劳”释放人员,在当地一个叫满融村的地方,将“三杰子”殴打致死。2009年1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朴永君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

  朴永君入监后,“故乡居KTV”由其妻金春香打理,但经营每况愈下,已关门两三个月。认识金春香的村民讲,金30多岁,辽宁盘锦人。

  据媒体此前披露,雇凶劫走朴永君者,正是朴妻金春香:她从沈阳市苏家屯等郊区县找来4人,请他们帮助从医院里劫走丈夫,并向4人许诺10万元酬金。

  还有来自村委会干部的消息称,朴永君2008年犯下命案之前还因别的案子获刑入监,但关于“前科”的说法,尚无司法部门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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