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出台新政解决部分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问题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6-07-08

近年来,我市大批新建居民住宅区相继落成,受一些因素影响,部分小区居民无法落户,给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社会反响强烈。针对这一情况,市公安 局人口管理支队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部分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问题的工作意见》,以期破解新建小区居民落户难的问题。

    据统计,全市共有135个已建却未落户的住宅区,包括恒隆广场、三龙小区、华夏小区、永华新城、锦江花园等。根据《意见》要求,对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无 论是否有规范的地名门楼牌名称和归属管理的居(村)委会,只要小区居住生活条件完备,群众已实际居住,均在此次解决落户的范围之内。具体住宅区类型包括: 具备正常生活条件,群众已购置或政府、单位授权使用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各类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业住宅、公寓楼、单位公产房、政府廉租房及其它长期稳定的 自有居住房屋。

    有落户意愿的新建住宅区居民,可持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合同)、付款证明或廉租住房保障证(或廉租房合同、年审发票)或其它能说明房屋产 权的相关证明及产权单位、物业部门出具的业主已实际入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并办理落户。此外,根据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迁入人员也可 申请办理。

    据了解,由于部分新建小区归属问题尚不明确,落户条件暂不完备,公安部门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考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先期开展工作,临时为居民解决落户问题。 今后,若地址名称和辖区归属问题发生变化,派出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政府廉租房、单位公产房使用人发生变化的,也将按实际居住人持有的相关证明依规 对其进行落户登记。居民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信息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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