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行动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6-06-04

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黑车”和出租汽车异地营运、违章违规经营行为,从即日起至8月31日,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将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集中执法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整合全部执法力量,出动100余名执法人员,十余部执法车辆,组成八个联合执法分队,由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公安公交分局领导分别带队一线跟 班指挥,采取全天,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邯郸机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各类非法营运“黑车”和正规出租汽 车,进行全天候、无盲区、无死角的打击治理和规范整治。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未取得城市客运 资质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辆;跨区域或驻点异地运营的出租汽车;挪用、套用出租汽车号牌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活动的车辆;利用互联网和软件工具从事或变相 从事非法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的车辆(网约快车、专车等);出租汽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无从业资格证营运等违章违规行为。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及跨 区域驻点拼客的异地营运出租车,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罚款5000元;再次违法的罚款8000元;初次违法,情节较重(阻挠、暴力抗法)的将从重处罚,罚款 8000元。对擅自违法安装顶灯、计价器、运营待租标志的,一律当场拆除并收缴。对利用互联网和软件工具从事非法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的按非法营运从严查 处。

整治活动期间,市民和乘客可向 出租汽车管理处投诉举报中心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和出租汽车违章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102260。举报违法违章行为时,请尽可能提供书面材料及详实有效的视频、音频等证据材料,以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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