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4月8日至7月7日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号牌轮换的通知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9-04-0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园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邯气领办【2018】311号)、《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2019】2号》要求,我区主城区机动车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峰峰矿区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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