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开始征集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5-19

为做好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拓展就业视野、提升实践能力,为将来科学择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更好地满足企业实习需求,现面向全区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岗位征集时间

5月20日至6月12日

二、岗位征集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

在峰峰矿区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

具体要求:

一次能够提供不少于10人的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三、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要提交: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

6、企业用人单位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7、企业用人单位提交社保参保证明;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四份,申请表和承诺书可登录ffjxgw@126.com下载,登录密码:03105182568。

四、见习待遇和补助资金拨付

落实见习人员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助。人社部门受理见习补助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见习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并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见习补助资金。

五、见习岗位补贴标准

对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分担。

见习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其他单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见习岗位申报地址


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

办公地址:滏阳东路33号(二市小交通岗东行50米路南人力资源市场内)

乘车路线:市区内乘1路车二市小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310-518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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