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来看看邯郸各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吧!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03-13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以此标准为基数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据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邯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区)、邯郸县、磁县、武安市为1420元;


 

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为1310元;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为1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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