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情况 积极推行“四个进一步”措施

时间:2014-04-24 09:38:50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峰峰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情况,积极推行“四个进一步”措施,营造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进一步将文明交通行动贯穿日常工作。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在路面检查执勤的同时,做到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向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充分达到教育与处罚并存的执法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民警定期深入辖区大中型企业,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车辆和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和车辆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
三、进一步落实千警百校“护卫天使行动”。在辖区各中小学门口设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高峰期护送学生过马路,并定期深入学校“面对面”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进一步擦亮窗口服务。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室、车管站、事故处理等业务大厅,通过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在窗口单位使用文明用语,增进和谐警民关系,提升交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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