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政府采购坚持“公、快、活”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时间:2011-07-24 23:43:44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持“公、快、活”工作理念,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今年1—3月,我区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7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0%,节约财政资金61万元,节资率8%,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取得了新突破。
    阳光采购,在日常工作中体现一个“公”字。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不歧视,不设障。通过规范、完善的操作流程,全力保证各供应商中标中得明白、落标落得信服;以优质的服务,让供应商中不中标都满意而归,赢得了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高效服务,在业务办理中体现一个“快”字。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化办公手段,利用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方式,对采购单位的项目申报等业务,及时办理、迅速反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时效性。
    紧事特办,在紧急任务中体现一个“活”字。在对待采购单位急需办理的特殊业务中,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在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操作时间,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现阳光采购,树立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良好形象。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