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一辆小轿在滨河路自燃

时间:2011-05-28 21:24:30

    5月26日19时57分,邯郸市峰峰矿区滨河路一辆小轿车起火,情况紧急。接到报警后,消防二中队迅速出动1辆消防车和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20时01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起火,火势蔓延很快,车主已经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由于火势很大,效果甚微。经侦察和询问知情人得知,小轿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起火部位在轿车发动机。消防官兵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出一支水枪直扑着火点,并用铁铤打开汽车发动机盖,用水枪对发动机进行冷却降温。经过近10分钟的奋力扑救,消防官兵成功扑灭大火。为防止汽车复燃,消防官兵又对小轿车进行仔细检查,确定无复燃可能后,离开现场。

  邯郸消防温馨提示:汽车发生自燃,可以按照‘停车、关电源、灭火、报警’四个步骤进行施救。当汽车发出焦味儿时应该马上停车、关闭电源、取出灭火器,给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防止爆炸。要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找到起火处,并用灭火器将其扑灭。若发现时已经较晚,火势又很大,则应尽快远离现场并及时向“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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