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住院报销费》通知

时间:2011-04-20 18:10:22

        接上级通知,《住院报销费》于2011年4月22日再百姓药房边的中国银行进行领取。届时请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如果带领请带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住院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本领取。请峰峰市民相互转告。

        本文通知来源:峰峰春光东区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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