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春光园东区39B四单元楼道灯催费通知单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1-12-22

尊敬的峰峰春光园东区39B四单元客户:

       您好,您可能由于工作太忙或其他事情延误了缴费时间了,截止到2011年12月19日,您户未交纳2011年12月电费合计10.92元,目前暂未有违约金。电费应在规定日期内缴纳,逾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违约金。为了您的利益,请您持此客户编号:0353980309尽快到供电公司营业厅缴费,谢谢合作!抄表员:梁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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