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物业新东方小区管理处致业主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1-12-14

尊敬的峰峰新东方小区业主:
您好!
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属广大业主共有,也是管理处日常维护及清洁工作的重点区域。私自堆放个人物品,占用公共楼道,不仅有碍观瞻,同时也容易丢失(如电动车、自行车),也不利于社区和谐与邻里关系,更是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营造安全舒适的居家环境,管理处在此向您提示:
1、请勿在公共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保持楼道的整洁与通行便利,配合管理处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请原有在楼道内堆放物品的业主务必于12月17日前将私人物品自行清理。过时,管理处将对仍未清理的堆积物予以统一处置。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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